美国音乐人的音乐版权收入是怎样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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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美国音乐人的音乐版权收入是怎样构成的?

     

    今天让我们暂时离开大家熟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去了解一下美国音乐人在音乐版权方面的权利和收益情况。

     

    在展开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了解一个概念,那就是Songwriter

     

    Songwriter是拥有歌曲版权的创作者,通俗简单来讲,就是一首歌的“作者”。

     

    作者不同于Credits(参与者,如乐队成员、录音师、混音师及其他幕后工作人员,通常是不分享版权的),Songwriter拥有歌曲最大的权利。

     

    作者分为词作者(writing)和曲作者(compose),从权利角度来讲,也就是作词所有权和作曲所有权(此处没有编曲arrangement,具体分析请参见本人之前的文章,关于编曲是否拥有版权有详细论述),但这是一个通常的行业标准,当然编曲也存在特例,鉴于篇幅安排,本文不详细展开。

     

    以Drake超级热门的歌曲举例,歌曲Passionfruit的written和composed分别是歌手Drake和制作人Nana Rogues共同享有的。

    美国音乐人的音乐版权收入是怎样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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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ngwriter的权利是一切收入的基础,也是一个收入计算的基数。粗略来讲,美国音乐人版权收入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因为现场演出收入情况各国类似,非常容易理解,本文不再赘述)

     

    • Print Right
    • Mechanical Royalties
    • Performance Royalties
    • Synchronization Royalties

     

    分别是什么意思?让我们逐一展开解释。

     

    首先为了便于理解,我们虚构一名美国的独立音乐人。Jamal是一名Based in L.A.的黑人独立音乐人,Jamal在自己家的studio完成了一首R&B风格的网红单曲,词曲创作、编曲、演唱、混音及母带均由Jamal一个人完成,此时Jamal拥有自己单曲的100%的Songwriter权利。除去现场表演收入,在一年的时间内,Jamal在版权方面会有怎样的收入呢?

     

    Print Right(印刷权)

     

    注意,这里的权利主要是指思想上的创作,此时的音乐可能还没有任何数字载体,只是在脑中已经创作好并以曲谱的形式记录。(这个概念在数字音乐发达的今天似乎比较难理解。举个例子:在1877年留声机尚未发明之前,歌曲是没有录音载体的,当今世界上是不可能有人以任何形式亲耳听过肖邦亲自演奏自己的音乐的,我们只能通过曲谱来推测肖邦的真正创作想法和创作情感。)

     

    印刷权根据作者与图书出版商的出版合同进行定价分成比例。

     

    通常作者可以拿到图书销售额的20–25%。

     

    举例:Jamal的曲谱印刷了1000册,每本定价19美元,一年内全部销售。

     

    Jamal的印刷权收入为:1000×19×20%=3800美金。(约合人民币25800元)

     

     

    Mechanical Royalties(机械复制版税)

     

    机械复制是指将歌曲复制于某一载体(母带)上,并进行大量复制发行。机械复制的历史进程是经历了卷纸钢琴(Piano Roll)、粗纹唱片(SP)、密纹唱片(LP)、CD、MP3以及如今的流媒体的过程。以上复制均属于机械复制。

     

    任何对音乐作品进行机械复制,音乐复制者都必须向作者支付一定的版税。机械复制包括将音乐复制成黑胶、磁带、CD或者可以供下载的MP3。根据美国2018年的标准,每次复制的版税标准为9.1美分每首或1.75美分每分钟。

     

    举例:某唱片公司希望发行Jamal的个人唱片,并进行了机械复制:黑胶印制了300张,磁带300副,CD刻制了1000张,并提供自有数字平台下载,下载次数为5000次。

     

    无论实体专辑是否卖了出去(因为机械复制版税是以作品被复制次数进行计算的,而不是销售结果),唱片公司都应当向Jamal支付机械复制版税。

     

    Jamal的机械复制版税收入为:(300 300 1000 5000)×9.1美分=600.6美元。(约合人民币4115元)

     

    Performance Royalties(表演版税)

     

    任何作品进行表演,在数字化的今天可以简单理解为流媒体播放,商业使用者都必须向作者支付一定的版税。表演版税由PROs(Performing Rights Organizations)组织进行管理,美国最大的四家为ASCAP,BMI、SESAC和SoundExchange。

     

    版税比例为交互式表演每次支付0.0022美元,非交互式(类似于Podcast或者歌单,用户无法控制播放顺序)每次支付0.0017美元。

     

    举例:Jamal的单曲在Spotify(交互式流媒体平台)上被播放了1,000,000次。

    Jamal的表演版税收入为:1000000×0.0022=2200美元。(约合人民币14937元)

     

    Synchronization Royalties(同步版税)

     

    同步版税,是指音乐被用作视频画面使用时,视频方(如电影、MV或广告等,严格意义上当下很多流行的vlog也算)应当向作者支付的费用。

     

    版税比例跨度非常大,有按点击量支付的,也有一次性支付的,网络视频或广告的版税费用在500-10000美元,电影在20000美元左右,

     

    举例:

     

    Jamal的歌曲被某知名广告使用作为背景音乐,广告商一次性向Jamal支付了10000美元作为同步版权。

    Jamal的同步版税为:10000美元(约合人民币67910元)

     

     

    最后总结一下,在不计算演出收入的情况下,按照理论粗略计算,独立音乐人Jamal通过自己的一首网红原创歌曲一年可以获得的版权收益大约为:

     

    印刷版税:3800美金

     

    机械复制版税:600.6美金

     

    表演版税:2200美金

     

    同步版税:10000美金

     

    共计收入16600.6美金(约合人民币112707元)

     

    那么假如Taylor Swift是一名独立艺人(现实目前为环球签约艺人),那么她的版税收入有多恐怖呢?大家如果有空可以推算一下。

     

    最后必须要说的是,以上所有的前提,都是基于有良好完备的法律体系所保护的。

    诸如White Smith Music Publishing Co. v. Apollo Co.的经典判例、霍姆斯大法官Holmes Oliver Wendell Jr.的经典论述、以及顺应时代变化的Digital Performance Right in Sound RecordingsAct (DPRA 录音制品数字表演权法案) 和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DMCA 数字千年法案)等等。

    没有法律保障,皆为空谈。

    wei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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